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引进外部监督

来源: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时间:2009-07-16

  7月14日,集团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和项目建设中共同开展监督工作”两项协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兴强、海淀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作重要讲话。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针对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项目建设中引进外部监督”的新举措。经过多次交流,与海淀人民检察院建立联系制度,在检企合作、项目监督、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方面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海淀检察院将利用检察职能优势,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介入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配合中国化工集团做好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调查研究,并积极协助各企业从立项、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环节制定相关的制度和监督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环节的监督工作,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严防“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事情的发生。

  各专业公司分管建设项目的公司领导、监事部门负责人,以及2009年新开工和初步设计拟批复的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分管领导(项目经理)50余人出席了签字仪式。集团公司还特别邀请刘壮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生动的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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